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悉,日前,有关部门对补肾润肺口服液、黄芪精颗粒、小儿柴桂退热颗粒等12种药品管理类别进行了调整,今后市民再购买这些药品不用再凭处方。
据悉,此次调整的12种药品包括:补肾润肺口服液、定坤丹(双跨)、黄芪精颗粒、金银花软胶囊(双跨)、人参蜂王浆咀嚼片、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小儿退热颗粒、心脑欣丸(双跨)、银黄颗粒、聚维酮碘药膜、维生素B12滴眼液。(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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