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垅有个老大爷一直蹲在路边,应该是迷路了。”17日凌晨1时许,东岳路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接警后民警段辉赶往现场,发现路边有一位老大爷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段辉上前询问却发现老大爷神智有些迷糊,民警随即将老人搀扶进警车里恢复体温,并将其带回派出所。 老大爷表达含糊不清,段辉耐心与其交谈,细细分辨其吐出的字眼,最终得知七旬的老大爷,因想回老家才从家里跑出来了。 为免家属担心,民警迅速通过老大爷提供的信息查询到其家属联系方式告知情况。未料,其儿子接到派出所电话后再三推脱拒绝甚至关机。随后,民警联系其他亲属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回老大爷。 无奈之下,民警一边安抚老大爷的情绪,一边继续拨打其儿子的电话,终于在凌晨2时许电话接通了。 “看不过眼”的民警在电话里对其儿子严厉批评教育:“我上班十几年从未碰到你这种情况,生你养你长大,你就不管了?” 闻言其儿子辩解道:“他就是个疯子,有神经病,三更半夜跑出去谁晓得。”并反问民警是如何找到其联系电话的。 最终,在民警表示其拒绝接回父亲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其儿子声称人在武汉无法赶回,其母亲在大冶家中。随后,民警开车将老人安全送回家。 民警提醒:百善孝为先,赡养照顾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如不担负义务责任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轻则受到道德谴责,重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报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张亚文 曹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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