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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醉驾受刑罚

2019-06-27 10:18 | 网络 |

女司机醉驾受刑罚

  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性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和平交警查获,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6月25日,该女子已被依法移交公安派出所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在多伦道的陕西路至甘肃路段设置点位,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当晚的22时12分,一辆号牌为京N6Y×××的灰色宝马车沿多伦道由东向西驶来。由于该车行驶轨迹异常,执勤交警立即依法对其拦检。经检查,该车上有一名女性驾驶人,询问中,该女子满嘴酒气。交警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女子当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174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将该女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验。经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118.2毫克,为醉酒驾车交通违法。

  执勤交警当场制作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送达李某某。最终,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对该女性驾驶人李某某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于6月25日,依法移交公安派出所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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