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河哪得清如许? ——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综述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云祥 6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通报了全省河长制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 自从中央部署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我省提前半年完成建立了河长制,省市县乡村五级设立了河长26138名、湖长1181名。守河、护河、治河的责任网、制度网、督考网、治理网井然织就,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部门协作 遏制河湖“四乱” 盛夏时节,陇原大地到处绿意盎然,河流、湖泊绿波荡漾。 201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河长责任,根据省政府负责同志分工及调整情况,甘肃省政府公布了省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名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任总河长,其他省级领导任省级河长。同时,我省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决定》,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随之开展。去年12月,最高检、水利部启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工作全面发展。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从履行移送案件职责、确定移送案件流程、形成执法合力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畅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各市州、县区水务局、检察院也迅速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今年1月,省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专项行动范围扩大至省内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协同协作机制,互设了联络办公室,联合召开了专项行动推进会。 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将河湖“清四乱”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靠实工作责任,靠前挂图督战,河湖清理工作稳步推进,省内所有江河、湖库及洪水沟道出现了新变化,提高了河湖“清四乱”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标准,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全省各地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统筹河湖长制成员部门力量,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了“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四乱”问题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