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宣判七起恶势力案件
每日甘肃网6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6月25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法院集中宣判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黄宏江恶势力案、酒泉市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永强恶势力案、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韩文龙恶势力案、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伟平恶势力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凯鹏恶势力案、平凉市静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温永斌恶势力案、酒泉市肃北县审理的王振翼恶势力案的审判情况进行公开发布。 据介绍,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全省法院结合审判实际,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政策,以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确保定性有据、宽严有度,坚决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坚持从重从快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高办案质效,加快办案进度,从严、从实、从速落实中央督导组的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案件督办调度,加快黑恶案件审理进度,特别在处置涉黑涉恶财产时,综合运用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截至6月25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43件1911人,一审审结154件1090人;特别是中央督导组进驻我省后,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69件。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集中公开宣判了六批黑恶案件,共59件534人,其中包括33件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另外,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姚进涉恶案、天水市清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栋涉恶案已于当天开庭审理。 案例一:酒泉市金塔县黄宏江恶势力案 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黄宏江、黄石锋、温建飞、袁万达、黄精文、陈胜堂、黄培煌、钟晨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和被告人黄宏江、黄培煌、陈晓龙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在实施网络非法高利放贷活动,对逾期借款人使用电话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形成了纠集者明显,成员较为固定,参加人数多,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受害人数众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黄宏江、黄石锋、袁万达、温建飞、陈胜堂、黄精文、黄培煌、陈晓龙、谢鸿财、钟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黄宏江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黄宏江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