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叶翠)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平安,6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对辖区各幼儿园校车开展例行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民警对校车标识、安全设施、运行线路、乘员数量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并重点检查了校车驾驶员的准驾资格等内容。 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肖昌佳针对“5.23”通城县校车案件,向校车单位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学习,提醒各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会议结束后,民警对各个幼儿园驾驶员进行是否涉毒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无一人存在吸食毒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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