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慧兰 记者 周万榜)18日,县公安局民警温馨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放置在楼道充电隐患较大!不信,请看火灾事故全过程。 17日晚10时许,县公安局韦源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还建楼小区发生火灾。 冒着大雨,该所所长陈迪荣带领民警立即奔赴现场。沿着火灾现场的方向,众民警已经从雨幕中隐约看见了红色火光冲天的势头。 3分钟之内到达还建楼小区大门口,民警根据围观群众的指引,直接走近该小区5栋,只见该栋楼的楼梯间入口处浓烟滚滚,早已阻断了上楼的通道,除了人声鼎沸,同时听到疑似变电器异响的声音。 陈迪荣立即电话通知韦源口镇变电站相关负责人,迅速对整个楼房进行断电处置。与此同时,为了防止火势蔓延,他时刻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救援车辆尽快赶到。 在此期间,民警一边疏散妇女儿童远离现场,一边发动年轻力壮的男士协助救火工作。在众民警有条不紊的安排下,附近热心群众从家里抱来棉被并打湿后甩向火源处,有几名群众飞奔着从小区其它楼房内拿来几个灭火器递给民警向火场喷射。 此后,火势有所减弱。然而,就在大家忙忙碌碌时,突然听到二楼发生爆炸的响声,火势呈向二楼蔓延的趋势,一楼楼梯口处本来有所减小的火势也不容乐观。 “安全第一!各位兄弟辛苦了!还是等到消防部门专业处置吧!”见此情形,陈迪荣果断吆喝在场群众及民警退后等待消防救援,同时迅速拉起警戒线,防止群众靠近,并疏散陆续赶来围观的群众。 因路途较远,当晚10时30分许,消防部门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并迅速对该楼火势进行了有效控制。 当大火扑灭后,民警和消防员联合组成“清查走访团”,对该楼房所有住户一一上门进行走访确认,查看是否有伤亡及复燃隐患。 当“清查走访团”人员进入楼梯间时,虽然夜晚的大雨仍在下个不停,气温相对较低,而火灾现场的墙壁燃烧后的温度,让穿短袖的民警仍能感觉到灼热的温度并未消退,黑烟弥漫在狭小空间并没有完全消散。 当夜,每当民警敲门各家走访时,大部分住户均表示“除了烧掉几台电动摩托车,没有人员伤亡,很安心”。 当晚11时许,当民警敲开该楼顶楼502住户的家门时,该户主陈女士可能因受到燃烧浓烟的熏呛而有些低迷状态,一家人正在客厅对其作简单护理。了解情况后,民警劝导陈女士的家人尽快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很快,在民警的协助下,陈女士被送往韦源口镇卫生院。至18日上午12时,民警回访了解到,陈女士的身体无大碍,已经恢复正常。 据了解,火灾起因是电动车放在该楼道内充电而引起火灾。走访时,民警已经证实有3辆停放在现场的电动摩托车被烧成灰烬。 民警提示:据有关专家指出,电动车充满电一般只需8小时左右,时间超过后会导致电瓶发热,过量充电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而且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会产生毒烟,对人体有伤害。平时给电动车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并要注意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请不要把电动车放在楼道充电,也不要把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处将逃生通道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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