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6月14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邀请我市多家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就“新时期法院如何更好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共同打造多元共治环境治理格局,促进天津绿色高质量发展”进行研讨并听取意见。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李静出席。 李静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牢固树立严格司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护为主和公众参与等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并将其贯彻审判工作的始终,努力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强化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和修复功能、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对于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环境公益诉讼的评价指引功能和政策形成功能,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要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精品案件,提高审判质效。要进一步推动形成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拓展协调联动范围,推动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紧密衔接,做好司法建议和司法宣传工作,促进形成多元共治环境治理格局。(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