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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个人信息不得随意使用

2019-06-11 16:35 | 网络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儿童信息随意收集、使用的情况将得到控制。

  记者从该征求意见稿中看到,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其中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设立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用户协议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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