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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违“禁鞭令”被处罚

2019-02-19 16:01 | 网络 |

  本报讯(记者 刘娟)禁鞭以来,我市禁鞭情况良好。春节长假过后,大大小小的商铺门店陆续开市。为了跟随大潮流大方向,大部分商家摒弃了以往的“开门鞭”习俗。然而,仍然有部分商家“顶风作案”。
  2月14日(正月初十)上午10时许,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观山路商贸小区一卫浴店门前有人燃放鞭炮,民警现场抓获正在燃放鞭炮的冯某。据他交代,初十开市,放鞭是为了讨个“开门红”的好彩头。警方依法处罚罚款200元。
  据了解,春节前后,大冶市公安局扎实开展“禁鞭”宣传和专项整治工作。1月29日至2月12日期间,各派出所灵活运用巡逻车、电子显示屏、人为巡逻等方式,广泛宣传“禁鞭”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110报警中心共接7起烟花爆竹报警,其中3起烟花报警、4起鞭炮报警,各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发现后劝阻制止,并将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同时加强附近巡逻。
  经各所民警巡逻发现及群众举报,共缴获烟花爆竹204件,其中爆竹200万响,烟花4件,依法行政拘留5人,分别是周某某(女,44岁,东风路街人)、柯某某(男,61岁,黄石港区人)、陈某某(女,43岁,大冶大道人)、余某某(男,54岁,灵乡镇人)、田某某(女,59岁,东风路街人),警告2人。
  据悉,今年是大冶市实施“禁鞭”的第二年。经过持续广泛的宣传,市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今年,广大商家开业开市都能自觉遵守“禁鞭令”,许多企业单位也叫停了上班放“开门鞭”的习惯,禁鞭秩序大大好于往年,以往大街小巷震耳欲聋的“开门鞭”景象不再出现。今年相比去年,燃放鞭炮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少。
  据了解,2月14日下午,副市长张林组织市禁鞭办、创建办、高新区、东岳路街办、公安、城管、工商、房产、教育等部门,召开禁鞭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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