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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高三:失信行为记入档案后,大学可能不再予以录取

在一考定终生的压力下,很多高考发挥不理想或是录取学校不满意的考生,会选择继续复读一年,来年再战。
如今,这样的小任性可不能再耍了。高校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履行志愿约定或录取后不入学,属于失信行为。
社会诚信是指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如今,在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鼓励诚信,惩戒失信,弘扬社会正能量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再进一步。来自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消息,今年该省高招政策发生变化,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和特殊类型招生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2018年,河南省对在高招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
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其实,参加考试,有关诚信的约束一直存在。
4月29日,司法部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而5月1日起,《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其中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在学术研究、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信息都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社会公开、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披露。

普通的失信行为就让你今后的路充满艰辛,而严重失信行为将更让你“寸步难行”。严重失信行为都包括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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