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 |玉门 |瓜州 |金塔 |甘肃 |互联网 |教育 |社会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社会资讯 > 教育> “倍”不宜用于数量的减少(杜老师语文信箱)

“倍”不宜用于数量的减少(杜老师语文信箱)

2019-05-04 04:07 | 人民日报 |
原标题:“倍”不宜用于数量的减少(杜老师语文信箱)

  杜老师:

某媒体刊文说:“这架缩小了13倍的深V型、单船身式设计的飞机模型的原型,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水陆两栖飞机鲲龙AG600。”请问其中“缩小了13倍”的说法是否妥当?谢谢!

北京读者 魏竞优

魏竞优读者:

“缩小了13倍”的说法不妥当。“倍”只用于数量的增加。例如:

(1)现在搞这项种植的村民比去年增加了一倍。

(2)科技创新使得这项产业的效益在几年间翻了几倍。

(3)这支部队在战斗中不断成长,人数是过去的好几倍。

“倍”不能用于数量的减少。例如:不能说“本市今年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减少了一倍”“在工作中他们不断改进技术,不合格产品减少了好几倍”。这两个句子可以写成:

(4)本市今年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减少了一半。

(5)本市今年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减少了50%。

(6)本市今年的交通事故是去年的五成。

(7)在工作中他们不断改进技术,不合格产品只有原来的几分之一。

(8)在工作中他们不断改进技术,不合格产品减少到原先的几分之一。

提问中的句子可以改为“这架缩小到1/13的深V型、单船身式设计的飞机模型的原型,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水陆两栖飞机鲲龙AG600。”也可以调整说法,改为“这架1∶13比例的深V型、单船身式设计的飞机模型的原型,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水陆两栖飞机鲲龙AG600。”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
图片推荐
图文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