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永春采石有限公司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阳新县永春采石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yx.gov.cn/zwgk/zfxxgkml/hjbh/xmhpjys/201904/t20190408_524007.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将联系方式、地址发送到625479418@qq.com邮箱,我单位将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yx.gov.cn/zwgk/zfxxgkml/hjbh/xmhpjys/201904/t20190408_524007.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阳新县永春采石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张湾阳新县永春采石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智 联系电话:15072069440 电子邮箱:62547941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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