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娟 文/摄)4月24日,本报刊发的《“蜘蛛侠”爬上车顶巡街》的新闻,引起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 昨日,市交警大队交警在上街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四辆与本报报道相符的广告车,车顶上放着的“蜘蛛侠”吸引了不少目光,交警随即拦停了这四辆车。 市交警大队交警告诉记者,车顶放置玩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安装不够牢固,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可能会导致挂饰物脱落,对周边的车辆和交通参与者造成潜在危害。 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唐汉华表示:“我们将对这种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提醒所有的司机朋友们加强交通安全法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像这种自己做广告的车辆,国家是坚决不允许的,第一它擅自改变了车辆外形;第二,它加装了一些非法设备,类似扩音喇叭和鲜艳的玩偶,这样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和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擅自改变车辆外形,国家对驾驶员的处罚是警告并且在强制拆除之后,给予五百元以下的处罚。”唐汉华告诉记者。 目前,交警已经暂扣这四辆车,具体处罚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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