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诗雅 文/摄)15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工作人员在富河岸边,对清理整治非法销售禁用渔具专项行动中没收的违法禁用电捕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并巡航富河禁渔水域。 “砰,砰……”销毁现场,渔政执法人员用钢锤对电捕鱼设备进行了粉碎,对禁用违规网具进行了焚烧销毁,有效防止禁用渔具再次流入社会和造成环境污染。据统计,现场共销毁49台(套)电捞、7台逆变器,销毁非法渔具总价值约2万元。 “通过集中销毁,将进一步扩大教育面,震慑违法行为。”县渔政管理大队书记、副大队长刘志康表示,今后,他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懈怠思想,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勤于巡查,严以执法,对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禁用渔具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销毁违法捕捞工具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东风和渔政管理大队执法人员等依次登船,从大桥头出发,直至明港返回,检查沿线水域禁渔情况,未发现违规、违法的捕捞行为。 县渔政管理大队提醒:禁渔期间,不能在长江水域天然河段进行任何捕捞作业,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阳新长江段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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