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戏耍撞伤同伴 家长被判赔1.5万元 每日甘肃网4月12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4月10日,记者从天水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两小孩玩耍导致损害后果的案件,受害方父亲要求对方父母赔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余元。 据了解,2018年8月,张某、李某、夏某等几个幼童在某小区的活动广场玩耍。张某被同在该场地玩耍的李某撞倒摔伤,后被送往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张某的伤情为左肱骨骨髁上骨折,先后进行石膏固定和手术治疗,住院8天后出院。随后,张某家人将李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由李父、李母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法官提醒 采访中,参与此案审理的麦积区人民法院张丽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若在李某玩耍时,李某监护人在场,能及时制止过度的玩耍,或者张某监护人在场,能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张某或有可能免除遭受的痛苦,李某也有可能免除经济损失。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应时刻警醒,尽好自己的监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