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琳 通讯员 陈志正 陈萍)近日,洋港镇财政所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预防财政风险。 接到通知后,洋港财政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员工为成员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风险排查、风险教育、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等工作。 根据新《预算法》、《会计法》、《招投标法》以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完善财政所的各项财政财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行为,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逐步把内控机制建设引向深入。 据了解,内控机制建设不是编制几个制度文本、列几份权力清单,画几张流程图表,然后束之高阁,它是一个动态的监控平台,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防控重点,必须建立一套严密、完整的评议考核机制,要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从而形成较为完整使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提高内控管理质量、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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